王玉峰律师亲办案例
职务侵占罪的辩护策略
来源:王玉峰律师
发布时间:2016-04-01
浏览量:1011

职务侵占罪的辩护策略——以被告人张某、孙某、王某被控职务侵占罪为例

案情简介:

某县建筑公司系上世纪八十年代集体企业(后未改制),被告人张某、孙某、王某是公司主要负责人员,后其主管单位某县建设局、某县建设总公司联合发文,免去三人职务,但三人并未离职,仍继续留在公司,后因公司开发房地产引起职工上访发案。检察机关指控,三被告人在被下文免职的情况下仍然继续领取工资22万余元、私分开发房款利润32万余元,构成职务侵占罪。

法理思路分析:

本案涉及数个法学领域,分别是刑法、劳动法、行政法、民商法等,法律关系较为复杂。作为本案律师,要能够很好地分析、理顺这些复杂的法律关系,方能够提出较为成功的辩护策略。

本律师介入后经调查发现,首先,所谓主管单位某县建设局、某县建设总公司和三被告人所在单位(建筑公司)无直接股权关系,根据一般法理,其无权将被告人免职,所谓红头文件不具有法律效力。其次,建筑公司正常经营,其他单位(包括主管部门)无权干涉,三被告人没有执行上级文件完全合法。再次,既然三被告人任职合法,其工作并领取报酬也不违法。

在上述思路基础上,本律师仔细查阅了相关法律条文找到依据,提交了相关证据,与被告人进行了沟通,在开庭时详细阐述了自己的观点,法院认真听取并支持了辩护律师的大部分辩护意见,最终,被告人得到了从轻处理,辩护取得了成功。

后附刑事判决书、辩护词。

以上内容由王玉峰律师提供,若您案情紧急,找法网建议您致电王玉峰律师咨询。
王玉峰律师主办律师
帮助过357好评数5
金寨路162号安徽国际商务中心(百脑汇)B座2105室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王玉峰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安徽陈康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401*********119
CONTACT ME
联系本人
  • 服务地区:
    安徽-合肥
  • 地  址:
    金寨路162号安徽国际商务中心(百脑汇)B座2105室